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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市镇的发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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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通过上诉的一些叙述,大家已经可以看到,在明清之际的中国,在经济领域已经显露出一些新旧冲突变动的征兆。

这种从农耕经济中分离出的迥异于传统的变异,带有向工业明演进的趋向。

但在重农抑商、闭关锁国政策的抑制、阻碍下,资本主义萌芽只能在农耕经济结构的细小缝隙中迂回曲折地缓慢潜流、渗透,未能形成强大的扫荡旧经济基础的革命性变化。

所以和西方工业明的巨大飞跃相比,在处于农耕经济顶峰的康乾之际,中西国力兴衰的易位便已大体定局。

特别是康乾盛世时的帝王对世界工业明发展的历史性大变动豪无认识,对外紧闭国门,对内压制打击工商业,鄙薄科学技术,厉行化专制,严重摧残近代化因素萌芽。

愚昧自大、故步自封的清帝国与西方列强的力量对比迅速逆转,到英国19世纪初推行罪恶的鸦片贸易后,陷入更加深重的危机。

中国高度成熟的农耕明具有极富韧性的自我整合机制,不断扭曲化解异质变革因素,修补完善自身的体制,成为桎梏近代化因素发展的巨大障碍。

而这又是传统农耕明衰落,被远远甩到世界潮流之外的根本症结。

人口压力过大、密集性劳动模式和先进市镇被广大农村包围、牵制等诸多因素,也使中国突破工业革命的瓶颈格外艰难,尚需经过漫长的历程。

当然,需要说明,明清时期的社会变革,主要体现在江南地区,那可以说是当时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也是最早从那个地方开始的,因此我们很有必要了解一下当时那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当然,谈到这个问题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江南”这个词到底是个什么的概念、它的具体范围是哪里?

纵观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在历史上,“江南”一直是个不断变化、富有伸缩性的地域概念,它既是一个自然地理区域,也是一个社会政治区域。

直到秦汉时期,“江南”的含义略显明确,主要指的是今长江中游以南的地区,即今湖北南部、湖南全部和江西。

较为明确的江南概念应当是从唐代开始的。

特别是贞观元年627年分天下为十道,江南道的范围完全处于长江以南,江南最确切的含义是指长江以南地区。

此后从元代开始“江南”越来越明确地转指传统的浙西、吴或三吴地区。

到了明代已经将苏、松、常、嘉、湖五府列为“江南”经常性的表述对象。

可即便是这样,也不是特别精确,所以就算是在今天,学术界对于明清时期江南的界定,也常有歧异。

较早对江南的含义提出讨论的是王家范,他认为最早的江南经济区严格地说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至迟在明代已经初步形成,而且这个经济区当时是以苏、杭为中心城市构成了都会、府县城、乡镇、村市等多级层次的市场网络。

而刘石吉在其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中表示,江南是指长江以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太仓直隶州,以及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地区。

洪焕椿、罗崙主编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一书,也对江南下了一个定义:主要是指长江三角洲地区,在明清时期即为苏、松、常、镇、杭、嘉、湖七府地区,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三角地区。

陈忠平在研究明清江南市镇时,将江南的地域范围界定为长江以南的苏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各府。

日本学者对于江南的认识,基本上集中于苏、松、常、嘉、湖、太五府一州之地。

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江南的核心,或者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江南。

李伯重对“江南”概念曾作过一个比较科学的界定。

他指出,对江南的地域范围作界定,在标准上不但要具有地理上的完整性,而且在人们的心目中应是一个特定的概念。

据此,江南的合理范围应当包括今天的苏南浙北,即明清时期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八府及后来由苏州府划出的太仓直隶州。

这八府一州之地不但在内部生态条件上具有统一性,同属于太湖水系,在经济方面的相互联系也十分紧密,而且其外围有天然屏障与邻近地区形成了明显的分隔。

这与刘石吉在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一书中的界定,基本一致。

在后来学者们关于传统市场的探讨中,涉及江南的大多受到了李伯重的影响,采用他的观点,将江南定义为上述八府一州之地。

“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早的市没有固定的位置,后常在居民点的井旁,故有“市井”之称。

人们在特定的地点按特定的时间相互交易,形成集市。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经营上的方便,市逐渐吸引到人口比较集中,又是奴隶主贵族居住的城中,并有固定的位置。

“镇”与“市”原本有严格的区别。

到宋代,镇才摆脱军事色彩,以贸易镇市出现于经济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镇成为县治和农村集市之间的一级商业中心。

市,多是商贩和行商,商业规模较小;镇,则坐贾较多。

二者在工商业发展程度上有所不同,因为镇的工商业较发达,在经济上对封建统治者来说至为重要,因而设“官”以收税,设“将”以弹压。

所以有人说“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将防遏者谓之镇。”

“镇市”作为一个具有经济意义的新名词,正式出现于北宋的熙宁、元佑年间,到南宋以后常见于官方书以及地方志中,成了一个专门用语。

宋代是一个市镇机能转变的过渡时代。

在宋代,由于城市中市坊制度的破坏,以及邻近乡村地区懋迁的方便,原有的定期市逐渐演变形成商业性的聚落,做为固定居处的市于是形成。

另一方面,原有以行政及军事机能为主的城镇,也逐渐蜕变转化为商业及贸易的重要据点。

这种商业化的趋势,直到明清时代,传统的市镇均脱离了它的原始含义,而以商业机能为标准。

这些市镇都是人口稠密、商店林立、经济繁华的中心地,是介于州县城与乡村之间的新兴小城镇。

在明清的方志中,其间的市镇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如弘治吴江县志谓“人烟凑集之处谓之市镇”。

包括乾隆湖州府志也说“田野之聚落为村,津涂之凑集则为市为镇”,嘉靖仁和县志所载杭州附近各市镇则均“市镇”或“镇市”连名。

可见,明清时“市镇”或“镇市”已经成为江南地区一般商业聚落的通称了。

虽然明清时代一般镇大于市,但也有不少是市大于镇,因此,到了清末时期,市镇的标准已经没法分判了。

但可以江南市镇的基础奠定于宋代,宋代的农业革命与商业革命,以及“苏湖熟,天下足”局面的出现,为江南市镇的兴起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不少江南市镇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时代。

像乌墩镇即乌镇、梅溪镇、四安镇、南浔镇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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