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我可以无限强化 > 【312】九阴九阳九世经

【312】九阴九阳九世经(1/2)

目录

九阴极道经和九阳至极功,的确不该是凡间应有的功法。

普通人得到其中一门,只会以为是一门神功,但实际上,当你能将这二者双双修炼到圆满境界时,便可开启阴阳交汇,从而发现到这两门神功上,隐藏着的真正秘密。

那便是《九阴九阳九世经》。

此经极其玄妙,效果更是旷古绝今。

竟是以九阴九阳之力,足可催生出逆转前世之能,从而修九道前世,衍九世之身,当九世圆满,便可就地破碎虚空,飞升成仙。

此经,赫然就是真真正正的修仙之法。

不过难度亦是绝顶,如内力境十重一般,都是超级辅助器没办法直接提升的。

秦月生此刻开始初试修炼,便能感到体内的九阴九阳之力不断于胸膛处交汇,最后产生出了一股新的力量。

据《九阴九阳九世经》上所说,这股力量名为‘岁痕’,乃是逆转前世的关键所在。

一开始修炼,秦月生的身体便开始变得缥缈起来,时而若隐若现,一会消失在空气当中无法以目睹,一会又重新浮现。

此举若是让民间百姓见之,只怕是要被当为仙人般叩首拜供,由此也可见此经的玄妙神异。

数个时辰以后,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动作的秦月生胸口处忽然显现出一道锯齿状的疤痕,此痕极其精美,宛若一个艺术制品,这便是岁痕。

随着这道岁痕出现,秦月生脚下顿时就浮现出了一道阴阳转念轮,其中哀嚎不断,往生之气飘升,亦有曼珠沙华浮现。

豁然间,一股本不属于秦月生的记忆顿时在他脑海当中浮现。

……

炙热的赤阳在朗朗晴空中散发着光,普照大地。

县城内,刑场里的木头高台上,一名身高七丈,臂粗腰宽的胡渣大汉正一动不动的站着,他头戴方巾,一身腱子肉,破旧的褂子敞开,暴露出了一胸膛的胸毛和高高耸起的将军肚。

他的双眼眯起一条线,看起来很是呆板,但五官长相却让人看着就会感觉到有一股凶神恶煞的气息扑面而来,不怒自威。

此人双手拄着刀柄,在他手中的,是一柄专门用来斩首的鬼头刀。

不远处,穿着囚衣、披头散发,双手被缚于身后,背上还插着一块‘斩’字长牌的女人正浑身颤抖的跪在那里。

她姣好的面容上尽是泪痕,看起来最近没少哭。

即使临近正午,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辰,刑场之外还是站满了前来看热闹的民间百姓,一个个在那里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今天这个是什么情况,犯了什么罪。”

“不守妇道,与邻居私通,本该被判以木驴严刑,但不想这毒妇与她偷的那个汉子竟胆大包天,把丈夫一家都给杀害,带着细软金银准备私奔离开此地。”

“嘶!这么恶毒,这女人真是坏到骨头里了啊。”

“要不说老天爷有眼呢,逃到一半还是被官差给抓回来了,县老爷对此事可重视了,直接就是午时问斩。”

听着四周百姓们的议论声,刽子手不为所动,仿佛正在打盹发呆一般。

太阳慢慢来到头顶,早已坐的按捺不住了的县老爷当即丢出自己桌上的令牌说道:“午时已到,斩首。”

“午时已到,动刑!”

随着一声令下,高台上的那个刽子手当即动身,沉寂了多时有如雕塑一般的身姿直接伸手将女人背后的长牌摘去,只见他从旁人手中接过一碗凉水饮下,大喷于鬼头刀上,凉水湿淋淋的从刀刃上流淌落地,浇的本来非常干燥的木台直接浸湿出一大片水痕。

在万众瞩目之下,刽子手双臂肌肉鼓起,十分有力的将重达八十多斤的鬼头刀高高举起。

那混了水的刀身,在阳光之下闪耀着盈盈水光。

没有任何废话,女子一见一道阴影笼罩住自己的脸面,便知那最后的时刻即将来临,在死亡面前,没有人会不感到恐惧。

当即此女眼中,两行热泪顿时就流了出来。

唰!

刽子手手起刀落,这把鬼头刀越是沉重,落下的势头就越是凶猛迅捷。

咔!

刹那间,一颗大好人头呼啸而起,随即一道血柱亦是紧随喷出,撒落出了数尺之远。

“唔!”

“啊!”

见到一条鲜活生命就这么消失在了自己眼前,围观百姓纷纷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

……

慕然间,一切画面皆有如镜花水月般崩溃消散,秦月生眼前景物重新恢复了正常。

还是那个山洞,没有任何变化。

“这就是第一世。”秦月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不禁自语。

九阴九阳九世经,修九道岁痕,每一道岁痕代表一世,拥有一道岁痕便可以获得一世之力。

秦月生刚刚看到的那些,据九世经上记载的描述,便是他的上一世身份。

“我的第一世,竟然是个刽子手。”秦月生唏嘘的伸手涂抹着脑门上的热汗。

修炼九世经的后劲实在是太大了,即使秦月生如今已为宗师,却还是感到极其吃力,若想将九世经练到圆满,达成九世岁痕,只怕是没有那么容易。

不过目前也不用想的那么远,借助着金丹大道速成宗师,又同时拥有九阴、九阳两种内力,眼下的秦月生论起实力来,已经达到了足以独步天下的水准,可以说如今的长安,他自是来去自如,何处皆可去得。

收起山鬼珠,本打算启动机关,开启石门的秦月生突然间注意到了山腹深处。

在碧落瞳的眼中,天地没有黑暗,所以秦月生很轻易的便能看到山腹深处,竟有一条朝着地底之下延伸而去的甬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