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仙侠 > 元阳道君 > 第二十五章 道君

第二十五章 道君(1/2)

目录

一股沉重的力量到来?

来此时空前所未有强大的王方平和三位天人同时察觉到了,王方平感觉到了来自物质宇宙定星盘相似的味道,物质宇宙物质存在自然散发的万有引力以及背后存在的强有力的规则。

这种规则和超凡时空的规则格格不入,却足够强大才一进入就对超凡世界的规则形成冲击。

这力量的源头。

“蓬蓬蓬蓬!”如巨石入水。

空间泛起道道涟漪和水花。

一个、两个、三个

一百个面孔一模一样的男子落入了这世界。

清一色的五阶巅峰强者。

但物质宇宙规则的源头却来自于他们身上暂时处于收束状态的“铠甲”?

存在本身的无形影响就能给世界予以冲击的铠甲,内部的毁灭性力量运转爆发出来?

王方平有注意到。

他们亦和定星盘一样,有什么特殊结构和装置,能让他们下到超凡时空来。

不然。

物质宇宙的物质。

难以存在超凡世界中。

就像是掉落水中的铁块,会直接沉入水下,而没法在水面、水下遨游。

要遨游?

得有特殊设备装置。

“发现目标。”

“数量:二”

“灾害评定。”

“深度流星级、深度彗星级。”

“作战计划制定。”

“围杀流星。”

“拖住彗星。”

“评级调高。”

“请求更高级别的战术指导。”无形的量子纠缠信息在一百个相貌一致的人中传播。

其中一个目光锁在了王方平手头定星盘上。

就这一瞬间。

大量的信息交换。

王方平明白了所谓定星盘是啥玩意了。

这是信息记录设备。

放在世界中从特殊层面全面收集这个世界大到物质表面、深入到微观粒子运动的信息。

更有原力侧的观察。

哈哈哈。

这就是这个世界千百年来人们眼中的天命。

或许还真有天命。

远古时代有实验人员携带天命而来。

主动引导干涉世界进程。

在土著眼中他们不就是天神?

天神留下的东西当然具备天命。

“收”王方平往前伸手一拿,直接就要将这些物质宇宙不知哪个明的改造人?特殊作战机甲之类拿入内天镇压研究。

“检测到空间曲率。”

“曲率引擎启动。”

一百改造人身上散出一阵空间波动。

王方平屡试不爽的摄拿失手。

一拿之下竟然没有拿下。

只见天空中改造人身上作战机甲全部展开,变成了二十多丈的黑色人型机体。

这些机体不像是高达那种方方正正由各类零件构成,完完全全就是在微观层面由无数微观单位不同粒子结构一体成型。

没有任何机械结构痕迹。

却充满着一种机械设计的简单唯美。

他们身上披着同样的装甲模块。

背后都有着巨大的从某个未知层面源源不断抽取无穷力量喷洒出来的光翼。

展开来的形象?

天使?

王方平心知这绝对不是什么巧合。

物质宇宙和超凡时空有着某种神秘的关联,就像是许多大时空延伸的小世界。

就是不知道谁为主导。

或者谁都不是主导?

不跨越两方宇宙好好研究不能解答。

“摄!”王方平加强摄拿力度。

空间收摄之下。

无关常规速度。

猴子纵然一个跟斗十万八千里,也脱不了如来的掌心,流星机甲的作战设计是行星大气内,速度自然是达不到那个速度,全开顶多不过是几十倍音速,能和王方平摄拿对抗的是空间曲率引擎,这个引擎同样能够影响扭曲空间,结合他们本有速度能进行中途跨星空的支援。

王方平加大收摄力度之下。

他们也纷纷加力。

曲率引擎全开。

全部的力量都从光翼往外喷,喷出的光效粒子拉出一道长线直入王方平的内天地。

此时的王方平看起来就像是黑洞。

他们是试图逃离黑洞的光。

只可惜黑洞实在是太恐怖了。

光也无法逃脱。

即便是全速度的喷射。

曲率引擎全开。

他们也离黑洞越来越近。

“滴滴!”

所有机甲核心人群眼中闪过一道红光。

王方平心中一阵悸动。

“力极圣法!”超脱法力更高层次涉及大道规则层次的“牺牲”战技开始发力。

黑洞化为白洞。

所有流星机甲一个都没能逃脱。

统统被卷入内天。

不等他们反抗和自爆。

大道规则狠狠一镇压的,凭借绝对力量强行凝固他们体内所有规则程序运转,物质分子、原子更微观层面的运动全部停止。

流星机甲和内部的改造人。

彻底被封印。

为王方平俘获。

规则探查、心灵渗透。

不及片刻。

流星机甲的奥妙就被他解读完毕。

流星机甲和这些改造人。

结构分成两个部分。

物质宇宙结构是主体,主体之外是被物质结构压制驱动的超凡结构,整个结构从微观到宏观无比的复杂,但架构从设计上来说却极简单。

把超凡时空作海。

物质宇宙为海底。

海底的任何物体在海中必然沉底。

流星机甲的结构多了“超凡气囊”。

通过撑开“超凡气囊”他们能从底部往上浮动,通过调整“气囊”大小超凡密度,能在不同超凡海洋的深度游弋,同时他们还能将超凡力量和物质机械进行结合运用。

超凡力量为他们部分打破和掌控物质宇宙的规则,缔造出超出宇宙常规的黑科技,又可以反过来对物质规则进行加上并放出,坚固强大本身的同时冲击压制其他超凡规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