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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紧握在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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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野兽跑得很快。小心点!”

其他山贼看到这一幕,脸色有些变化。他们很小心。

“沙哑”

神龙低声咆哮,变成了一道血色的闪电,冲向炼金术领域的另一位战士。

再咬一口,这一次直接咬在男子的脖子上,将另一侧的脖子彻底咬一口,鲜血如泉涌而出。

“啊啊~”

那人发出可怕的叫声,但那声音刚一响就倒了。

咬了一口那人的脖子后,吞下去的神龙跳进血光中,冲向另一个山贼。又一口无情,直接把对方的头咬进了血穴。

“这畜生怎么这么难啊!”

那些山贼很丑。他们赶不上龙的惊人速度。

“吃吧。这些山贼虽然修为不高,但也有避孕药的环境。它们现在是你的好食物。”在白马上,凌云展示了九阳神兽不朽的封印,并对狂杀山贼的吞天神龙说。

转眼间,森林里到处是尖叫声。

不久,这几十个在宁丹井修炼的山贼就被神龙带下来了。

他们一部分惊呆了,一部分被直接咬死了,其余的还半死不活,站不起来,满脸恐惧。

吞咽食物的速度很快。一口是一大块肉。两三次之内,它就可以吃掉一整条胳膊。

“不~”

“别吃我!”

“大侠,我错了。请放我走!”

黑风山贼的头目,秃头,此刻吓得发抖。他跪在地上,骑着白马向凌云叩头。

左手被通天圣龙生咬伤,鲜血直流。如果不是他自己吃了止血草,他现在就昏过去了。

“我会问你我能不能饶了你。”

“你当山贼的时候,有多少人向你求饶?你曾经放过别人吗?”

在白马上,凌云冷冷地望着黑风山贼的头,冷冷地说。

“我……我……。”

黑风山贼的首领现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没有给别人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别做我,我是我自己。如果你后悔当了山贼,那你就应该做一个来世的普通人。”

凌云眯着眼。她英俊的脸上没有同情之情。她不在乎那冷冰冰的声音。

演讲结束时,在黑风山贼头目的惊愕目光下,他成功地将吞天神龙赶往了过去。

“不!”

“啊啊!”

龙张开凶猛的嘴,猛地咬在黑风山贼的头上和脸上。然后它咬了一口,鼻子直接被龙咬了,咕噜把它吞了下去。

巨大的痛苦使黑风山贼的头尖叫,脸扭曲,他的生命不如死亡。

别等他做出下一个反应,屯田神龙正在咬黑风山贼的脖子。

咔嚓一声,黑风山贼的头颈被咬掉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整个人都死了。

凌云骑着白马,环顾四周,俯视着倒地的山贼。他的脸上没有怜悯之情。

他在仙游时,经历过无数次生死之争、血流成河、杀人无数的场面。在他眼里,几十个山贼的死亡只是无数记忆中的一小部分,对陶来说还不够。

凌云不慌不忙地骑着白马,耐心地等着神龙把这些山贼的尸体吃掉。

“呼~”

“我有点累了。”

凌云此刻脸色苍白。他用手按住太阳穴,视线开始模糊。

“看来现在的修炼还不足以长时间发挥不死之印的威力。虽然它只起不到千分之一的作用,但仍然超出了这个身体的承受范围~”

凌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

要控制小龙,你需要使用九阳的力量来控制动物海豹。除非你将来对龙有感情,否则叛逆的龙不会听从别人的命令。

“好吧,小家伙吃完饭需要一点时间,让我休息一下。”

在白马上,凌云望着正在享用食物的吞神龙。他笑着从白马身上跳下来。

凌云跳下马,走到树边,坐了下来,交叉膝沉思,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回到凤雅城时精神比较好。在黑风山的森林里

龙花了一个小时才把黑风山匪徒的尸体吃光。它们都是干净的,没有留下骨头。

吃过东西,小龙躺在地上睡着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从睡梦中醒来。

一旦神兽屯田神龙睡着了,没人知道它什么时候会醒过来。如果它被迫醒来,它会激怒它。甚至它的主人也可能在愤怒中被它吃掉。

他把沉睡的龙抱起来,放在怀里。

跳上白马,拉上缰绳,跑向凤牙城。

“开车!”

凌云骑着一匹白马,化作一阵风,在树林间疾驰,以极快的速度,向凤雅城逼近。

几个小时后

凌云骑着白马离开黑风山,来到凤牙城外。

凌云离开凤雅已经一天多了。原本被天生龙扰乱的枫叶市,在这一天已经恢复正常。

不得不说,枫雅城的管理相当不错,街道也不像以前那么乱。

凌云骑着白马缓缓进入凤雅城,穿梭在凤雅城宽敞平坦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比他们来的时候多。看来是因为这一天吞龙神没有出来捣乱。人们可能以为怪物已经离开了凤雅城,所以他们都从家里出来了。

“听说有个女仆得罪了城主,要被烧死。去看看吧!”

“好吧,哪个女仆胆子这么大,竟敢得罪城主。她真的想死!”

“我不知道。据说她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

“哦,我得去看看这个姑娘有多漂亮,竟敢得罪城主!”

凌云骑着白马在凤雅城街道穿梭时,周围的行人聊了一会儿,然后都朝凤雅城中心区跑去。那里似乎发生了一些生动活泼的事情。

闻言,凌云对白马脸上的冷漠,不太在意,骑着白马继续往前走。

凌云要离开凤雅城,必须经过中心区。当他来到这里时,他发现已经有太多的人了。

我看到一大群人围成一个大圈子,上面有一个大木桩,上面绑着一个可爱可爱的女人。

看年龄只有18岁,黑发,体态纤细,发育有些成熟。

凌云定睛,皱着眉头,眯起眼睛。她深邃的眼睛里透着冷光。她的脸阴沉难看。

“哼,臭女人,我只能买你了。我跟你很亲密,你怎么敢咬我?我今天要把你活活烧死!”

一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冷冷地哼着鼻子,冷冷地看着木桩上的美女。

“烧死她!”

“如果你烧了她,敢得罪城主,光死一百次还不够!”

周围很多人跟着喊。他们似乎都在那个年轻人的手下。

“哈哈,臭娘们,听见了吗?你激起了公众的愤怒。那些敢得罪我儿子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

年轻人冷笑着看着被绑的女人。年轻人脖子上的伤疤好像被人咬了。估计是那个女人咬的。

“只是一个女佣敢咬城主。我真的很不耐烦!”

“哪怕女佣敢这么放肆,也要把她烧死!”

“烧了她,烧了这个小东西!”

周围很多人跟着大喊,好像想看看那个女人被烧的场景。

在木桩上,美丽的小女孩美丽的眼睛里含着泪水。这些人都不关心她。没人在乎她是怎么落入凤雅城少爷的手中的。没人在乎她为什么要反抗。

这时,她突然觉得世界很冷。

周围的围观者都很冷漠,他们只想看到自己被烧死,却不想自救。

此时此刻,她面对绝望,世界已无怀旧之情。

就在她闭上眼睛放弃生命的希望时。

突然,我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这是一个她服务了15年的人。

他是个英俊的年轻人。他对她很好。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遗憾的是,她这辈子可能见不到这个年轻人。

因为就在年轻人离家的那一刻,被家人卖给了枫叶城,落入了小城主的手中。

这个年轻的城主看起来像一个人和一条狗。事实上,他是个变态。

“哈哈,你放弃战斗了吗?你想在咬了我儿子之后就这样死去。你觉得太美了!”

年轻人拿着一根长鞭子冷笑。

挥舞着鞭子,吹着口哨,吹着破风的声音朝着美女的身体。

就在鞭子快要落在那女人漂亮的脸上时,一个白衣青年像一阵风一样悄悄地出现在那女人面前。他抓住鞭子,把它握在手里。

“谁敢插手?”

年轻人看到这一幕,脸色变得阴沉。丰雅市有人敢干涉他的事,他很不高兴。

“该死,你竟敢干涉城主的事。你对自己的生活不耐烦,是吗?”

“如果你不放手,就跪下来向城主磕头,否则你会和这个臭女孩一起被烧死的!”

年轻城主后面的几个人看见了,瞪着白衣青年,冷冷地喊道。

“没错。我会很快放手叩头。也许小主人心情不错,可以放你走,不然你会后悔的!”

“跟你谈谈怎么样,孩子?你聋了吗?”

小城主旁边的几个人指着白衣男孩,冷冷地喊道。

“春杏,你没事吧?”

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不是别人。从这里经过的是凌云。当他看到被绑女人的真面目时,他表现出了愤怒。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她是照顾他15年的女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离开将军府去天山大学后,另一方出现在这里。

这时女人闭上了眼睛,当她听到熟悉的声音时,她的脸色大变,她突然睁开了眼睛。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声音的主人是她照顾了15年的男孩。

真的是公子吗?公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让她很困惑。然而,当她看到这个人是公子时,她露出了非常惊讶的微笑。

她做梦也没想到儿子会来救自己。“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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