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频言情 > 万蛊虫皇 > 第483章 黄泉水的由来

第483章 黄泉水的由来(1/2)

目录

“是,主人。”暗夜邪蛹、噬魂仙茧、瞒天血蛭纷纷应是。

暗夜邪蛹以及噬魂仙茧从其怀中飞出,瞒天血蛭、冰火蚕皇以及大量奇虫异虫从坤天体内涌现而出。

坤天神念再次一动,一具尸体浮现在虚空之中。

瞒天血蛭直接钻入其中,率先离去。

剩下奇虫异虫皆已跟随。

“记住了,以困为主。”坤天意识再次传动。

“是,主人。”三大圣虫再次应是,逐渐远去。

别的圣虫奇虫做不到困住,但瞒天血蛭一定是能做到的。

毕竟那寄生体可是有着沙皇血脉,紫沙海有着力量能够困阻。

坤天也不再停留,朝着另一方向追寻而去。

一路追寻而去,遇到不少鬼门教与黄泉宗弟子,但坤天并未显露身形也未停留直接掠过而去。

他要追寻的是这两派的顶尖强者。

只有最顶尖的强者,才会拥有真正核心的宝典。

拥有空间手段的强者,速度极快,哪怕是受了伤的强者,逃跑的速度也非常人所能相比。

坤天追了许久,愣是追之不上。

眼看着双方距离越加遥远,坤天不由的停下了身形,他远远的感知着逃离的强者气息,不由的叹了一声,没机会了。

有着羽族特性的飞空之力,速度已然超越了绝大部分修士,但是面对拥有空间天赋的强者,依然不足。

若是能够追上,坤天有着足够的手段将之困住,毕竟有着血脉封禁的存在,但现在最根本的是无法追上,这让他有力也发不出来,实在是有些无能为力了。

“会空间之道的强者果然最是麻烦!”坤天再次叹了一声,随即转身,开始感知其他在逃离的鬼门教与黄泉宗的弟子。

还在逃离的弟子也是在各个方向四散逃离,能够逃出的,实力境界均是不俗。

坤天找了一个方向,朝着那处奔逃的弟子追袭而去。

过了一段时间,坤天已然追击而至。

下一刻,血脉晶莹闪烁光芒,封禁之力油然而生,直接将那弟子所在范围区域直接压塌封禁。

种族神通,封禁天地,现!

不过几息之间,这一片区域已然被封禁,想要以空间手段逃离已然没有了机会。

双方修为差距巨大,这名弟子空间之力根本无法撼动这片封禁区域。

坤天长长舒了一口气,也不再着急,缓缓现身。

这被封禁之人是一名黄泉宗的弟子,这弟子也感受到了区域被莫名封禁,无法逃离,满是戒备的看着坤天。

黄泉宗的手段,坤天清楚。

以勾连对手意识为手段,以黄泉之力泯灭意识。

这等手段恐怖至极,只要对手意识被勾连而出,自然有着足够的机会将意识泯灭,成为一具活死人。

而最主要的便是空间天赋。

意识勾连而出以空间之力直接绞杀,这是最重要的力量,也是唯独拥有空间天赋之人才能施展的能力。

坤天静静的望着面前黄泉宗的弟子,淡淡开口而道“出手吧,你只有一击之力。”

虽然知道是泯灭意识的手段,但是坤天终将想要尝试一下这种威力,是否对其修行有益。

那黄泉宗弟子也知道没有逃跑的可能,整个身躯若流水一般,化作了一团团黄色液体,散发着一阵阵腐臭的气味。

再一刻,那一团团黄色液体迅速向着坤天靠拢。

坤天看在眼里没有任何动作。

临近之时,一抹淡淡微光兀然出现。

下一刻,坤天的命魂之中出现了一团团黄色液体,只见这片黄色液体迅速向着他的意识核心靠拢而去。

坤天不由的吃了一惊。

这种手段可真是闻所未闻了。

奇特至极啊。

竟然毫无察觉下,那一团团团黄色液体便能侵入坤天的命魂之中。

空间手段吗?

还能作用于神魂之中?

虽是惊讶,但坤天并不慌张,命魂充满着葬魂花的气息。

这黄色液体在侵入其命魂之中便被葬魂花的力量疯狂消磨。

黄色液体的力量也极其特殊,能与葬魂花的力量相抗衡。

但也仅仅只是支撑下的抗衡。

不过几息之间,在坤天命魂中的黄色液体便直接消磨殆尽。

最终还是葬魂花的泯灭神魂之力更胜一筹。

坤天默默点头,看了一眼面前虚空之中化成一片黄色液体的黄泉宗弟子,已经明白了其中攻伐方式,他终是喃喃道了一声“纳兰,看你了。”

话语刚落,一道晦涩悠古的气息从阵棋之中流露而出。

坤天眼见那虚空之中的黄色液体如同没有了任何支撑一般,直接从虚空中坠落至地面发出了‘啪’的一阵声响,再没有了任何气息。

随即坤天收了封禁之力,再次探寻一处方向,追袭而去,只是不过刚刚离开没有一阵,纳兰如梦的意识传动而出“你不能再远离了,你若再远离,这名弟子的意识我无法再禁锢其中了,他的躯体离得太远了,意识与躯体离远了,我的阵棋之力根本无法禁锢。”

坤天不由的一怔“还有这事?”

纳兰如梦嗤笑一声“你说呢?我将对手的意识禁锢,你便可以直接远离,那么还有什么打斗可言?意识和躯体是不能远离的,至少这两处都是生机,不是死物,若是远离,这意识与躯体会自然牵引,那种牵引之力,我无法束缚,自然不可能再禁锢了。”

坤天眉头微皱,这倒是一直没有想过。

一直以来阵棋之力牵引意识之后,他几乎都会出手将对手杀死,并没有留下任何生命,自然也从来没有遇到这种状况的发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