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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加章 论“公务员”找对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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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要说某种“黄金配合”,我个人认为最好的结合方式就是:一方在单位,一方能够自己干点小生意;或者一方在学校!这普遍的结合方式是经历过实践检验的!

当然,我还是觉得应该以三观和精神高度契合为主!我不知道各位读者发现没有,自从互联网在国内普遍后,自从各种短视频平台在我们生活周围侵蚀后,周边的出轨率、离婚率是否越来越高?

可能很少有人想过这个问题,可我曾经想过,当我看着以前村里纯朴的小村庄现在到处充斥着这些让人不忍直视的“春色”、充斥者各种“花边民间新闻”时,最先感到是不认识这片土地了!我无法直视以前很尊敬的一些长辈竟然…

我曾经想过为什么这样?或许是生活太无聊?或许是曾经的媒妁之言所诞生的丁点感情早就被生活琐事磨平?或许是一开始就是亲情的、三观根本不合适的俩人在自由思想传播下的人性大爆发?最后得出结论“大部分那个年代的婚姻,三观是极度不合的”;当然这是我的个人之言。

这种现象体制内也有,我在今后行文中会穿插一些小故事。

最后,我还是要啰嗦地重复劝各位,找对象应该找三观契合的,而不仅仅是某种身份的对象!当然,能够有符合身份的三观契合的对象,那就更好了!人这辈子,不应该死死地揪着某一块杠一辈子,应该走出来,与那个与你聊天都满怀微笑的他(她)结合!人生不过几十年,千万别到孩子大了,开始找真爱了;到老了,开始谈离婚了;人生没有后悔药!别因为这些伤害身边的人,别辜负感情!

因为见多了,看多了,而每次看到这些,别人或许是哈哈一笑,我每次都会深思,所以,感触很深!

也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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