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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向成都出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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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的,最忌讳把自己和客户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人说,律师不就是为客户的利益服务么?话不错,但要明确的是,客户利益和律师利益是不一样的。官司不管输赢都要支付律师费的。挑律师,比挑结婚对象都难。请律师打官司输了,原因可能有很多:客户本身就不占理、律师业务水平差、律师不负责任、对方搞了潜规则,等等。这种时候,客户的利益没有得到保护,甚至可能受损,但很难归责到律师身上,除非律师过错太明显、太过分,否则很难证明。

官司输了还要付律师费,放到谁身上谁都难受。有人说律师收入旱涝保收,不管输赢都收钱,其实不准确。应该说律师有个保底收入,尽管金额可能很低,但总归不会赔钱。输了,收入保底;赢了,红包提成。

把律师利益和客户利益捆绑的,要么大富大贵,要么牢底坐穿。因为律师懂法律,而客户也需要法律服务,各取所需,双方有利益契合点。如果客户利用律师的法律技能规避风险,结果可能是双赢,大家都赚钱;如果客户利用律师的法律技能逃避法律追究,结果可能是一损俱损,律师成为共犯一起坐牢。大家都希望自己是前者,但很不幸,现实当中,往往是后者。比如那些给“套路贷”拟定合同出谋划策的律师。

甚至客户出卖律师,让律师去顶雷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所以说,客户是律师最大的敌人不无道理。

余以为其实不适合做律师。他心太软,和客户羁绊太深。很多事情他逃过责任了,但小花的成都案件,他还会逃过吗?

不知道。

余以为不知道。

也没有人知道。

余以为只想帮助小花而已。

自己拿了钱就要办事,让委托人的律师费花的值得。余以为就是这么想的。

翠花和小花商量了好长一段时间,以至于都到中午了。然后她们就去叫余以为吃午饭。

“谢谢你,余律师。”小花说。

“不必客气,份内的事,你都已经支付律师费了。”余以为说。

其实余以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但客户就是上帝,谁出钱谁说了算,不想干了就走,想干就等着。

“怎么样,有打算了吗?”余以为问。

“吃完饭我们就去成都。开车去。”小花说。

“开什么车?”余以为问。

“我的卡车。”小花说。

“好。你的车几个座的?”余以为问。

“两座。”小花说。一般长途卡车都是两座。

“你开车,那还有一个座位呢,给谁?”

“我的!”翠花抢话。她可不乐意余以为单独和小花在一起。

“那我,可以选择其他交通方式?”余以为说。

“嗯。我们本来打算三个人一起坐高铁去成都的。但是,我是跑车的,余律师你多理解,成都办完事后我还要去拉货,把车扔在西安毕竟不方便。另外,还有一件事想麻烦余律师……”小花喝了一口水,顺便看余以为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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