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都市 > 恋爱要在模拟后 > 第二百四十三章、靠你了一之濑(4k)

第二百四十三章、靠你了一之濑(4k)(2/2)

目录

“别了吧,我怕改姓一之濑,过几年也被你给清算了。”

“……你还知道我准备对一之濑家动手?在你那个未来我也成功当选了首相?”一之濑诗织精神一震。

“少自恋了,在那个未来,你到清显寺当了门迹。”南悠希摇摇头。

“嘁,我居然当尼姑了!”

一之濑诗织叹口气,她沮丧片刻,又睁开恢复活力的眼睛看南悠希。

她想,多亏了他。

“就是这样,我赶着回家陪女朋友,事情都交给你了,尼姑首相。”南悠希站起身。

明知他说的是玩笑话,一之濑诗织心中还是生出些嫉妒来。

她想,我们二十多年共同奋斗,你当了国宝级画家,我当了实权首相,这么励志的友谊,居然比不上那些二十多年什么都没干的女人?

果然,友情就是爱情的擦脚布。

她叫住南悠希:“等等,把你准备邀请的宾客名单留下,我给你筛查一遍,从源头上杜绝消息的传播是最省事的做法。”

南悠希一愣,他本能的想,那些宾客不会有问题,但他用理智反思后,不得不抛下这个天真的幻想。

宾客可能不会主动透露消息,但消息的透露往往是被动的、无意的。

台灯的光照在米色的笔记本上,南悠希在纸页上写下人名。

一之濑诗织接过笔记本,瞧一会儿,伸手向南悠希。

“笔给我。”她说。

南悠希摸不着头脑,要笔做什么?要划去几个人名?可这些人一之濑诗织怎么认识?

他走到一之濑诗织的身后,将笔递给她。

一之濑诗织没有划去人名,也没有圈出人名,她只是在这一串宾客名单

——「一之濑诗织」。

这举动蕴含的意义让南悠希惊诧:“你也去?”

一之濑诗织已不是那个月见里中学的少女,她是首相,是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者,而且,婚礼可是在国外。

“我去当证婚人。”

“我可当真了啊!”

一之濑诗织啧一下舌,收回了前面的话。当证婚人没什么,以她和悠希的关系,让她当司仪都行,但是,她不愿当那五个女人的证婚人。

爱情往往是友情的敌人,那五个女人不仅妨碍到了她和南悠希的聚会,还妨碍到了她后面的计划。

她不可能一直在任,她原准备劝南悠希做她的接班人,她们两人联手把握这个国家。现在,有五个女人要忙的南悠希,不可能竞选首相。

“我去抢新娘,嗯——抢新郎也行。”她改口说。

南悠希敲一下她的脑壳。

“我会给你安排在我出国访问的某一天,抽出几个小时参加一下你的婚礼还是可以的。”一之濑诗织说出正经话。

“那就这么说定了。”

南悠希有些欢喜,这一世他一共有三个好友,两个整,两个半,两个半是沙贵和弘一,两个整是小田阳太和她。

他和一之濑诗织的关系,还比小田阳太要亲近些。一之濑诗织的智商和情商都很高,小田阳太……下一代可期,所以,他和一之濑诗织的聊天比和小田阳太更亲密。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有变化,我尽量把那些大国排到后面去,先去小国,这样应该能杜绝意外。”一之濑诗织将笔记本翻到后面一页,她写写划划,推算起行程。

“没事,我让他们多请些假,你出意外的话,我就推迟几天。”南悠希高兴地拍一之濑诗织的脑袋。

一之濑诗织拨开他的手,有点儿恼:“给我坐下,你这个拍人脑袋的坏毛病到底是在谁身上养成的!”

【一之濑诗织在宾客名单里添上了她自己。她说得轻松,实际上,一国首相要在别国低调参加朋友的婚礼,哪里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她宁愿给自己添很大的麻烦,也不愿错过你人生的大事。和沙贵、弘一和小田阳太一样,一之濑诗织也觉得自己受了你许多照拂,觉得你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她有些遗憾,居然让茉优抢了她准备做的事。】

【新年前一天,你和奈绪、夕子、美月、玲奈、一美,踏上了回井野县的高铁。】

【父母兴奋于你的归家,和妹妹一起将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添了许多你可能喜欢的吃食和摆件。】

【妹妹这些年为了照顾父母,从御崎搬回了井野县,她还不知道你和奈绪她们的事,她给你发过LINE,你故意隐瞒了她。】

【她没发觉不对。就算是她,也无法想象你在短短几个月里干了这么一件大事。】

【妹妹在家附近给你物色了一个女孩,那是她好闺蜜纯的女儿,她准备在年后介绍你们认识,不管你看上妈妈还是女儿都可以,纯已离了婚。】

【你的到来,给了全家人惊吓。】

【你没要父母和妹妹来接,并且故意说晚了到达的时间,让他们没有机会来车站等待。】

【你怕带着这么多儿媳回来,让父母在大庭广众下惊吓过度,你想,到家慢慢说。】

【中午时分,父母和妹妹吃完午餐,正商量几点前去接你,他们根本没理会你不要接的话。】

【门铃响起后,他们以为是邻居或是推销的人,妹妹心爱不耐烦地打开房门,发现站在门外的人影十分面熟,愣在原地。】

记忆场景显现。

冬日,雪还未下,天空明朗得像夏天,但是风的寒冷和失了火热的阳光,显出冬的底色来。

心爱开着房门,怔怔地看面前的人影。

“哟。”南悠希抬起手。

心爱一激灵,匆忙回头喊:“不好了,哥哥反向跳票了!我们白商量啦!”

(本章完)

(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