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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第三类法庭(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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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指控这种,不是某人专利。显然丹尼斯运用的也很娴熟。

不过陈继祖早有准备,当下理直气壮回应:“是在属于林映秋的房间,我的卧室过夜。没办法,港岛不允许纳妾,只能这样了。”

“据我所知,沙皮狗那宗谋杀案,也是童女士做你的时间证人。也就是说,你们大概率是串谋或者同谋!”

“反对!”

“反对无效,被告需要回答问题。”

“当然不是。”

“那你怎么解释这一切?单纯是巧合?”

“第一,我没有解释的义务,因为没做过就是没做过。第二,林映秋女士当时在宝岛拍戏,我当然每晚和童女士在一起。我们中国人不习惯夫妻分房睡。第三,沙皮狗那个案子警方也说和我无关,你难道连警方也不信?第四,据我所知,港岛法律不要求人自证清白,你没有证据,却在这里发问,你到底懂不懂法律?”

“也就是说案发时,除了你女朋友,那个自愿做妾的童金燕,就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你不在案发现场?”

“检控官大人,你这个问题不合法的。你不能预设一个案件存在,更不能要求我自证清白。”

“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

“是。”

“这个童女士一定很爱你?”

“是。”

“所以你就利用她的爱为你作伪证,帮你掩盖谋杀的罪行,一宗又一宗!”

“不是!”

“反对!”

丹尼斯忽然大声咆哮:“不用狡辩了!这种口供恰好说明你做贼心虚!如果这一切真的和你无关,为什么每个证人都会说出你和你同行者的名字?你因为有人掌握了你谋杀的证据以及帮会斗争,谋杀了两个人甚至可能更多!再利用一个女人为你做假口供,希望通过这种方法逃脱法律制裁!夜总会不合常理的见面,你账户里突然多出来的钱,还有这些公司,这一切就是铁证!”

陈继祖冷哼一声:“你在这里编故事也没用,我没做就是没做过啊。还有你到底是问我还是问你自己啊?”

丹尼斯看向法官:“我没有问题了。”

卓瑶来到被告席前。

“陈继祖先生,你是否知道谭孝国有多少财产?”

“不知道。”

“反对!这种问题等于自问自答!”

“反对有效。”

卓瑶看向摄像机:“我这里有一份安志邦、谭孝国的银行户口记录。他们两人的银行户头加起来,不足五万元。安志邦住在石硖尾公屋,谭孝国住在深水埗九江街唐楼!试问我的当事人,能否从他们身上拿到六百万!又是否可以通过他们,得到开设公司所需的启动资金!”

“辩方律师,现在是让你盘问被告,不是让你做陈

述!”

“陈继祖先生,帝国夜总会见面,是谭孝国约你,还是你约他?”

“他主动约我。”

“他约你的目的是什么?”

“他希望我加入他的一个什么组织,我听不懂也没兴趣听,所以就和他开玩笑。”

“那么这件事发生在安志邦带人围攻你之前还是之后?”

“之后。”

卓瑶看向陪审团:“请陪审团注意时间节点。如果谭孝国掌握了我当事人谋杀其社团元老沙皮狗的证据,应该做的是报警或者继续围攻我的当事人,而不是约请我的当事人加入他所属的组织。控方刚刚的质疑,不仅是凭空捏造,更是与常人思维相违背!”

大卫再次敲响法槌:“辩方律师,请你约束自己的言行。否则本席将考虑动用酌情权,剥夺你继续提问的权力。”

卓瑶看向陈继祖:“陈继祖先生,请问你这次被抓之前在做什么?”

“在帮钻石山寮屋区的居民维权?”

“请阐述具体内容。”

“反对!反对被告试图讲述与本案无关内容获取同情。”

“反对有效,被告不得阐述。”

陈继祖对着镜头摊手苦笑。

“陈继祖先生,你和童小姐在一起这件事,天府大厦的邻居知不知道?”

“这个……我不好说。”

“法官阁下,我这里有林小姐亲笔书写并且签名的文件,证明其知道我的当事人和童小姐交往,对他们的交往完全同意且持支持态度。因为林小姐想要追求事业,短时间内没有生育打算。我的当事人为陈家一脉单传,林小姐希望我的当事人可以为家族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但是港岛又禁止纳妾。只能以这种方式,确保陈家香火传承。另一份文件,是天府大厦附近住户签署的联名书,证明案发当晚,陈继祖确实带了一个女人回家。如果有必要,他们可以上庭认人。另外我还要指出一点,港岛法律从不要求当事人自证其罪。证明一个案件是否存在,以及案发当时某个人是否在场,是警方的责任,而任何一个港岛居民,都没有义务自证清白。不需要证明某个时间自己没出现在某个地方,这是司法的常识。控方的问题,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精神,把我的当事人默认为凶手!这是对我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明显侵犯,更是在误导陪审团!”

“辩方律师……”

“法官阁下无需提醒,你可以向大律师公会投诉,也可以动用酌情权。我只希望陪审团和所有电视机前的观众不要被误导,更不要对港岛的法律精神失望!还有,我当事人成立公司的时间,有明确记录。在这些公司成立之前,有很多人死亡。包括不限于老人、儿童、绝症病人。如果因为这样,就说我当事人成立公司有问题,那么警局抓人的时间,是否也有问题?”

“辩方律师!”

大卫法槌落下,禁止卓瑶继续辩护。

卓瑶退后,看向梁正直。

两人目光交换,梁正直点头起身:“法官阁下,我也是辩护律师。我的当事人马腾龙先生也是被告,我申请传召证人。”

梁正直找来的这个律师团,不只是提供声势制造压力,也自然会为官司出力。

他们各自为当事人找了证人,这些证人都能证明,几个被告案发时根本不在九江街,更不可能凑在一起。

梁正直则拿出了深水埗警署的记录:

“控方提出的案发时间,深水埗警署并没有出警记录。包括相关的商家、店铺,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食环署,都没有相关记录。试问,如果如控方所说,有人杀了人之后浇汽油焚烧尸体,又

如何做到不留痕迹?试问,如果证人真的看到了一切,为什么时隔这么久没有报警!事发地段那么多店铺,为什么没有任何异常?控方找到这么多所谓的证人,却拿不出案件存在的证据,乃至环境证供都没有。我不得不怀疑,这到底是一场真实存在的凶案,还是某个完全虚构的故事!我的当事人马腾龙,仅仅是因为开了武馆,就被怀疑从中得利,就更是无稽之谈!”

“辩方律师,现在不是结案陈词阶段,请注意你的言辞。我会向大律师公会提出投诉,质疑你的专业水平。如果你不收敛行为,本席将考虑剥夺你和卓瑶在这场官司的辩护权。”

梁正直一笑:“抱歉,我向法官阁下以及我素来推崇的司法体系,致以衷心的歉意。另外我提醒法官阁下,我们有很多大律师……就这样。主控,你可以提问题了。”

丹尼斯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证人,但是这些人个个铁嘴钢牙,任凭怎么盘问,也问不出任何破绽。只能仗着自己不会被反对,进行诱导引导或是主观问题,但是他也知道,这些意义不大。自己最多是让证人难受,没办法做到让证言不可信。

他们准备的时间太长了。

显然在九江街那场斗殴之后,他们就已经做好了充足准备。包括找证人串供之类。而且这里面肯定也有专业律师做出指导,比如那个梁正直。

如果没有专业人士,也不会让证言如此稳妥找不到破绽。

论水平梁正直未必强过自己,但是论时间,他比自己充裕多了。这些证人有足够的机会练习、是错。甚至可能模拟法庭讯问,确保可以应付自如。

自己受制于摄影机无法威胁,更不能打人,想要问出真话简直是白日做梦。手里的证据只能证明晒马强等几个人是社团成员,但是其他的证明不了。单纯社团成员身份,并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最重要的是,控方无法证明陈继祖是社团成员。

毕竟对福和酒楼的搜查,并没找到名册以及其他有力证据去证实陈继祖社团身份。就连手枪都没找到一支,其他更不用说。

说到底,还是警方没用。

doj只是检控机构,没有调查的权力。在这个法律体系下,想要证明一个人是什么身份,必须警方给出证据,检方才好定罪。检方不能接触辩方证人,更不能自己去调查取证。这就导致处处掣肘受制于人。

彼得就是个饭桶!

东九龙总区根本没能给出证明陈继祖身份的有力证据,导致自己只能去引导,让陪审团相信陈继祖是社团成员,不能直接证明。如果在伦敦,警察局会为自己准备好一切证据把人钉死。

可惜这里不是伦敦。

卢济民微笑:“第二类法庭……这招果然有够邪。法庭暴君本事再大,也拿那些看电视的人没办法。”

丹尼斯咳嗽一声:“法官阁下,我申请传召控方最后一名证人,西九龙总区辅助警察队前督察冯亚基出庭作证!”

卓瑶忽然起身:“反对!这名证人并不在证人名录上。”

丹尼斯看到卓瑶眼神中的慌乱,心内舒服了一点。开庭到现在,总算是扳回一城:

“这名证人由于是临时加入,来不及事先通知。不过在今早,我已经把这名证人加入名录,且更新的名册已经送到了卓律师的律师行。卓律师恐怕不是从律师行出发,所以没收到最新名册。”

大卫点头:“控方以及法庭,尽到了告知义务。辩方因为自己的原因未能得到最新名册,责任不在控方。本席允许冯亚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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