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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纸上谈兵论治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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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倒是有,不多都是纸上谈兵,咱自己看看罢了,没法实施。”邹吴庆苦笑着两手一摊。

“那也得说说,如果合理,咱们开个班子会或者中层会再研究一下,形成一个文件我汇报给县里,让县里统领,应该会比现在我们单打独斗效果好。”

“好吧,我继续说我的建议。

(一)加强货运源头管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通过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引导货运行业市场的良性竞争。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以企业源头管理为主,路面管控为辅,源头管理是关键。根据运输企业实际情况,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由交通局采取驻点、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同时,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治超有关制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责令纠正,依法予以处罚。在源头隐患清零方面。始终将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企业和重点路段作为防范交通事故的源头关键,坚持常态化排查隐患,动态化整治清零。全面推进源头监管,对查处的每辆“百吨王”,绝不能仅罚款记分了事,均应深入调查车辆性能、装载源头、运输企业等各个方面。发现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违规检测的,及时通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恢复原状的要恢复,该撤销公告的要撤销;发现源头监管不到位的,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推动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用“一超四罚”措施倒逼货运企业和货运场站把好源头关。

(二)完善超限超载的联动治理机制。由政府牵头,整合各种治超力量,成立由公安、交通路政、运政、安监、辖区街镇等部门联合参与的治超工作组,形成既有源头管理、又有路面巡控,又有对超限超载车辆驾车人、管理人员及源头企业进行处罚追责的专业力量,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在社会协同共治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等多方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汇聚交通安全防护合力,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实现“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的总体目标。

(三)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查获超限超载车辆后,即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之规定,对货运车辆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对车辆管理企业及人员和货运源头管控人员实行责任倒查,对多次不作为、慢作为屡教不改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措施实施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在路面秩序净化方面。公安局交警部门和交通路政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路警联动联勤,联合治超,连续打出重拳和组合拳,制定联合整治方案,细化工作要求,配备足够工作人员,实行24 小时不间断值守,对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要科学安排勤务,明确对接流程,确保执法人员随时响应、及时到站。把超限检测站是实施联合执法的主阵地,认真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称重、卸载、处罚都要在超限检测站进行,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称重确认、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记分、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的流程进行,决不允许在超限检测站点外处罚,更不能把超载变更为其他违法行为,这是一条刚性纪律,必须不折不扣执行。

(四)在宣传警示曝光方面。各部门集思广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协调主流新闻媒体,持续发力,运用好宣传震慑这个有效手段,坚持宣传警示曝光,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取得的成效多维度、多形式、多内容的向社会多做宣传劝导;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的沟通,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媒体时代微信、微博、短信潜力,尽可能的扩大宣传范围,通报并曝光一些安全监管责任缺失、没有履行源头监管的运输企业,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宣传力度,借助舆论表明治理超限超载的态度和决心,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用。 ”

丰伟边听边点头,“吴庆啊,厉害啊,具体可行的方案,我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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