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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陈俊才又高光了一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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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小手拉大手”成效显着。学生及家长是骑乘电动车的主要群体,基本是家中的“一老一小”,安全意识薄弱。各镇街和职能部门从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入手,会同教体部门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160余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并采取学校要求班级、班主任要求学生、学生“要求”家长:骑乘电动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八、创新“共享头盔”模式。针对电动车驾乘人出行时忘记携带安全头盔的问题,东郊县自主研发“共享头盔”推广小程序,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后,还要扫码领取“共享头盔”,两天内无条件退还,较好解决了未佩戴安全头盔继续行驶问题。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交警岗亭、业务处理窗口、邮政网点、警车等设置120处共享点,累计推广使用“共享头盔”1.2万顶。方便群众出行时临时借用安全头盔,保障了群众的出行安全。

九、网格员“全方位”劝导。所有镇街充分发挥综治网络员作用,配备“小喇叭”,在村庄主要出入口开展宣传劝导,劝导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不得出村、不得上路。不听劝阻或偷跑出去的,由劝导员上报本村支部书记,然后通过“大喇叭”点名批评、教育。期间,建立宣传劝导阵地510个,利用网格员开展劝导活动3.6万余次,村支部书记点名批评群众860余人次,有效解决群众出村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问题。

十、执法队“不定时”联动。每个镇街成立了由交警、派出所、综治网格员等单位人员组成的2支联合执法队,每天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开启“周末无休”治理模式,对于拒不配合执法的由派出所依法处理。累计处罚1.6万余起,形成了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十一、发挥综治委“裁判员”作用。依托综治委,抓好考核督导“指挥棒”,每两天对镇街、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程打分,下发考核通报26期、工作简报7期,均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通过考核提高镇街、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借势发力,实现由“运动员”到“裁判员”成功转变。

十二、实行“约谈问责”机制。建立末位约谈机制,对连续3次考核后三名的镇街,由县政法委、县安委会进行约谈,现已约谈3个镇街;每个月总体工作情况,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时,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一律深度调查、追责问责,全面推动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措施实施。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全县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下降36%、39%。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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