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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引爆炸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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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火灾现场中可以通过尸体头部的位置来判断他是自杀还是他杀。自杀的人一般没有求生意志,通常头部并不会朝着逃生方向。而他杀的人因为有求生意志,所以会尽量逃生,一般会头朝着出口。但是这个也不一定是绝对的。毕竟死亡在没有发生前求生都是人的本能反应。很多自杀的人在濒死的时候也会想办法求生。就像一些溺亡案件里,有的自杀者会把自己的双腿绑或者双手绑住并且捆上重物,以此来断绝自己的后路。乍一看确实像他杀案件,但是经过实际调查后发现并非如此。

这种时候只能请出来光学检查设备。以前没有这种条件,只能通过各种显影剂来找,有的还需要自己调配。后来慢慢地有了试剂盒。我们这边是16年基层开始配发了光学设备。这玩意除了造价高之外没什么缺点了,当然最近这两年是便宜了不少。首先是光源本身不会破坏检材,其次是照射的面积大,能找的生物检材很多。使用起来就是戴上眼镜打开光源,终于不用跟以前一样蹲这里观察,那里观察,最后还要调配药剂,搞得一个个跟绝命毒师一样。

我们现在使用的是多频段的光谱仪器。通俗地讲这玩意可以发紫外光、蓝光、白光。另外还有专门找生物检材的荧光蛋白激发光源。一般来说紫外光可以找到发现体液、纤维;观察瘀伤、咬痕。蓝光可以找到发现体液、血斑、骨骼和牙齿碎片、纤维、助燃剂等。纯白光配滤镜可以找到复杂背景上的潜在血斑等检材。而生物蛋白激发光源那能找的检材就更多了。

我先用蓝光扫了一下起火位置墙体就看到在起火位置的四周有很多流柱状的痕迹,地面有大量的液体的飞溅痕迹。地面上有一条人体蠕动留下的痕迹。我切换了一些光源,基本可以判断这有八九十是助燃物,从这些泼溅痕迹上看,量还不少。可我没在现场看到这些用来装这些助燃剂的容器。虽然角落有一个啤酒瓶,但是明显不够。

虽然现场被安装了炸弹,他杀的指向很明显。但是目前还不能排除死者自焚,如果是被害人自焚之后嫌疑人安装了炸弹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而且恰巧能说明他们之间或许存在熟人作案的可能。但是现在从这些助燃剂的痕迹看死者是无法通过他自己把助燃剂以这种角度泼溅到墙上的。这明显是他人所为。嫌疑人还拿走装助燃剂的容器。

之后我让我师傅打光,此时在强光的照射下已经明显能够看到位于尸体后方只有十几公分距离的透明材质绊线。这种八成是用来钓鱼的鱼线。在尸体周围尤其是炸弹位置能够看到一连串的足迹。而且这些足迹互相被踩踏覆盖,不过有十分完整的。同时在强光的照射下我看到了尸体膝盖处似乎有捆绑物,只不过现在捆绑物黑漆漆的暂时不知道是什么材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他敢在这么近的距离作案了,不然那真会引火烧身。

我之前办过这样的一个案子,媳妇想把婆婆烧死,她也没想到婆婆被点燃后直接扑到了她的身上,结果她们两个人都被活活烧死还连累了在隔壁房间的仅有五周岁的孙子因为燃烧产生的大量烟雾中毒而死。那可真是一念之间家破人亡。

现场没有发现明显的指纹,这在一般案件中是少见的。但是这个嫌疑人不是一般人。以至于我都没有什么期待。不过角落的啤酒瓶上似乎有指纹,但是太远了。一会等把尸体抬出去了再想办法取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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