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黑帮老大(2/2)
李国胜此时说道:“你能学法律,说明你正在积极改造。我得谢谢你给我们普法,不过你这法条也没学全呀?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邱建兴你走私的犯罪事实法院已经判了,你也当庭认罪。这不叫之让你自证其罪吧?”
邱建兴赶忙说道:“没没,没有。”
李国胜又问道:“我们进来就跟你宣布了审讯的纪律,并且明确告知你我们是带着你走私案新的线索和证据来的。并而且还告知你对抗审讯的后果,这是威胁、引诱和欺骗?倒是你一上来就不明确回答我们的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心存侥幸又对我们十分戒备。邱建兴,明明白白回答我的问题,2010年之前你的走私团伙中都有些谁?”
邱建兴无奈地说道:“我是庄家,负责跟海外渠道联络。贾守民负责用渔船接货。冯义负责仓管。申宏、赵晓华、丁勇他们六个人负责销赃。我弟弟邱建明负责转运。那些人你们都已经抓了,可以找他们核对。”
张斌问道:“这叫攻心夺气么?”
杨新荣说道:“对,这是常用策略。让他说走私而不直接问裴新民的事情,是试探他对裴新民的态度。他如果供出来裴新民,那就进行重点突破。他要是不说,这其实就是对他设下的一个陷阱。这一招叫引而不发。我们要把主动权尽可能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间审讯室里邱建明则难对付得多。因为走私并不是他最大的业务,他最大的业务是非法放贷。2001年之后国内经济开始腾飞,蔚蓝省有巨大的民间借贷缺口。他将走私获得的违法所得基本全用来放贷了。当然他从事的不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而是高利贷。其年利率一般在百分之两百,最离谱一个案子年利率在百分之一千五。他手下聚集着大量闲散人员从事暴力催收业务。申宏就是他曾经最得意的手下。
除了非法放贷之外,他还暗地里经营水房和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等非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兴起之后还做过网贷和网络赌博的生意。在他们这个团伙里百分之七十的违法资金其实都来自他的名下。邱建兴实际上在14年之后就退居到了二线,他们这个团伙的实际掌舵人早就悄悄地变成了这家伙。他比邱建兴更有头脑,手段也更残忍,作案的方式也更隐蔽,所以他们那个团伙的成员很多都已经自立山头,但是依旧乖乖地听从他的指挥。这些年甚至都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始洗白。邱建兴跟他比还差得很远。
戴子强此时说道:“你既然不愿意说,我也不能为难你。但是有些事情我可以告诉你。这次我们来查的是一宗命案,你此时说与不说,影响不了整个案件的进程。但是这对你的意义就不一样了。我觉得你是个聪明人,不要办糊涂事。”
邱建明轻蔑地一笑说道:“戴警官是吧?你太看得起我了。我要是真聪明怎么会落得今天的下场?话说回来成王败寇自古亦然。该享受的我都享受过了,不该享受的也享受过了。栽在你们手里是我命该如此。我都认。但是我没做过的事情你们栽到我头上那是不可能的。你们也别指望看到兄弟阋墙的戏码。你们有本事就零口供定我的罪。”说到这里,他恍然大悟说道:“想起来,现在重证据轻口供对吧?这可太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