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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合作草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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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秦旭极力要求推广了标点符号,还要求尽量写的直白,不要客套,可是这个李平的字里行间的寓意还是让秦旭皱了半天的眉头,最后终于看懂了,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李平是要秦旭封他的官,好让他能名正言顺的领导那些士兵,只是,秦旭想不明白的是,既然你能将部队带到山海关,怎么到了山海关就说不能驾驭下属了?这似乎有点太奇怪了吧?而且,从头到尾这小子也没有说带走了多少部队,什么时候把部队带回来!秦旭虽然不是很懂政治,但是对于军权的忌惮却是很清楚的,这小子究竟想干嘛?!

“将这封战报发到麒麟凹交给蒙将军处理!”秦旭淡淡的吩咐道。

“诺!”亲随恭身,然后又道,“陛下,黄大人也送来急电,乃协议草案!言,事急从权,陛下所要求之事未能全尽,已立下草案,如无问题夜间即可签订!”

“恩?拿来朕看看!”秦旭不禁大感好奇,昨天冯名来时还在讨论阶段的方案,今天就弄出来了!未免太快了点,秦旭要好好看看这些内容。

这是一份草案,不过秦旭看跟正式的文件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由于只是合作关系,文本不是用那种国际之间的形式,按宁文泉的说法是遵照秦朝的传统,采用黑色为边,黄色为底的文本装订模式!上面是覆盖了绣有秦龙图腾样式的金黄绸缎,别说,整体看上去还是相当美观和爽气!只是,这样的东西不是秦旭想要的,这样花哩呼巧的东西是不能被现代人所承认的文本!

所以,秦旭首先就拿过一张纸写下了第一条修改意见:文本模式须以现代公文模式进行!不能私自设定!

然后秦旭打开文本仔细看了起来。

“根据协商,现中华政府与秦氏集团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中华承认秦氏集团的合法性;秦氏集团遵守中华政府宪法法令,承认中华政府乃中华唯一之合法政府。(此为基础)

第二条,中华政府对秦氏集团下属之武装警备力量拥有名义指挥权,秦军尊重中华最高统帅,全**事总长。

第三条,在前两条的基础上,中华政府与秦氏集团展开全面合作,具体如下:

1,中华新建华秦军事学校,由中华派遣高级人员教导秦氏集团下属武装警备力量现代军事模式。

,秦氏集团需调派人员对中华军进行冷兵器作战训练。(注:弩兵战阵,步兵战阵,骑兵战阵)

3,中华向秦氏集团提供后勤和武器,不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拖延交付日期。(注:自然等不可抗拒因素另行讨论。、)

4,秦氏集团需告知中华黑金战甲配方及所有相关制作方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隐藏和拖延。

,中华军可向秦氏集团派遣五十名教导人员,秦氏集团也可向中华军派遣相同的人数。中华军与秦氏集团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形式架空派遣人员的权利,妨碍人员进行的工作。(注:派遣人员的工作内容见备注)

第四条,中华政府雇佣秦氏集团武装警备人员进行卫国战争。费用以实物计算,每年需向秦氏集团提供不小于1亿美金的实物奖励。(注:此不算在中华政府向秦氏集团的后勤保障内)

第五条,由于战争需要,在战时,秦氏集团向中华租借陕西一省为基地。秦氏在租借地内只有练兵,养兵之权,而无委派官员,征收税收,征兵等权利。秦氏集团所需要的办公地点,除平富县城以外的土地都需秦氏集团出钱购买,购买价值以当地市场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收取。秦氏集团对陕西的租借费用可由中华政府给秦氏集团的奖励中扣除。

第六条,陕西一省租借期限为整个战时。以中华对世界宣布停止战时状态时为止。

第七条,以上所有条款均由双方最高领导签字后方才生效。(注:中华政府由现任主席签字,秦氏集团需由秦旭签字用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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