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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宿命狗血诗的加强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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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阵狂风刮进了庙里。www.126shu.com

这间旧庙,当然比不上朝歌建造的女娲庙格局恢宏,气势雄浑。

梓星继承的那些记忆中,皇帝离宫前往朝歌的女娲庙上香,被提升到了国家最重要大典的高度。

皇帝决定到女娲庙上香前几天,京城百姓就得事先作好准备。御驾出了朝歌南门,家家焚香设案,户户结彩铺毡。负责保驾的三千铁骑,采没文采,要意境没意境,要哲理没哲理——整一个“三无产品”。他费心记那劳什子干嘛呀。

梓星的记忆力之强,可以当作他自负的资本。他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竟然让他记起了诗的后面四句。

他心里得意地想:“哥才一目十行地扫瞄过一次那破诗咧。”但,很快他就要为自己这份出色的记性追悔不及。

穿越这才几天,竟然在登基前跟女神意外邂逅。梓星如果能预知对方的身份,装“哑巴”或者扮演“路人甲”,都能够避免平地起风波。可惜,他的“先知先觉”都是从小说中得来。

“听好了。”梓星背着两手,缓缓吟道:“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绝色女子听了这诗,慢慢回味着诗中意思,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由青转黑……

最后,她就像一个被梓星捅了的“马蜂窝”,“啪”一下炸开来。梓星没被蛰伤,看似雍荣娴静的“小妞”却让他领教了“魔音入脑”的滋味,同样令他饱受摧残——

“这首下流,无耻,龌龊,肮脏,流氓,不堪入耳(以下省略上万个负面形容词)……写这淫|诗的人该下拔舌地狱。”

反应怎么这么大?

梓星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

绝色女子仍喋喋不休地对“淫|诗”大肆批判。一味地无限上纲,简直把那半首诗的恶劣程度上升至祸国殃民。呃,不过那诗也的的确确祸害过《封神演义》里的大商朝。

梓星听着听着,都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说句公道话:“没有那么严重吧?抛开国君与女神的身份,诗中之意,也不过是男人向女人透露爱慕之情……”

“还不严重,那是赤|裸|裸的渎神。”

绝色女子脸上的气愤之色难消,一经梓星撩拔,马上又怒气冲冲像打了鸡血。她大声嚷道:“一个肉|体凡胎君主,不过区区百年阳寿,竟敢做梦迎娶女神作妻子,接回皇宫亵|渎!其心可诛,其言可憎!”

梓星也是个肉|体凡胎之人,站在凡人的角度,极为不爽神灵就比凡人高贵,稳压凡人n头的言论。

梓星轻轻的哼了一声。暗想:“你没搞清楚,那句‘取回长乐侍君王’中,用的是一个‘取’字,不是‘迎娶’的‘娶’。不然,你这位死忠的‘女娲崇拜者’更要暴跳如雷呢。”

用现代的观点来解读,“娶”字,等于纣王想高攀女娲这位神祗;“取”字表达的,是纣王只想要女娲当“小三”,名份都不准备给她一个。

“哼!你告诉我,淫|诗出自哪个混蛋之手?对了,你说过是一个荒唐国君写的。他叫什么名字?”绝色女子秋水盈盈,凝视着梓星。

“不记得了。”面对如此重大原则问题,梓星打死也要守口如瓶。

梓星打量着脑门似乎还在冒烟的绝色女子,暗想:他该不会是传说中的修真者吧?而且出身修真大派,随师长见过女娲。从此,大好青年沦为女娲的死忠崇拜者。哎哟,糟糕了。真是那样,得打消他向女娲“打小报告”的念头才行。

“别太较真了好不好。故事里国君所在的国家,男儿们率意行事,口无遮拦的人比比皆是。那个国君作的诗还不算出格的,就说一位绰号‘红楼呆霸王’的薛蟠,他作的长短句更要令你听了哭笑不得。”

“什么是长短句?”绝色女子蛮有好学精神。

梓星额头大汗。

“就是在一首七言诗前头,分别安上‘女儿悲,女儿愁,女儿喜,女儿乐’四个前缀,意思要连贯、通畅;尾字再压个韵就好了。总之,也可以算是诗的一个门类。”梓星尽量用对方能理解的话来解释。

“那个薛蟠作了首什么样的长短句?”

梓星苦笑道:“那呆霸王的长短句是这样写的: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女儿愁,绣房蹿出个大马猴;女儿喜,洞房花烛朝慵起;女儿乐,一根jiba往里戳。”

绝色女子目瞪口呆,被彻底雷住了。

这种狗屁不通的东西也叫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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