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结案(1/2)
给小花打电话的樊警官是成都市公安局西开分局的。余以为在路上和樊警官取得了联系,介绍自己是徐晓华女士的律师,可以代理徐女士处理一些法律事务,并希望能与樊警官交流一下案情。
樊警官很客气,说调查时需要和徐晓华女士本人面谈,如果是可以由律师代理的事务可以由律师经办,但询问当事人是必需的程序,律师不能代替当事人回答问题。而且在电话中无法确认余以为的律师身份,也无法确认余以为取得了徐晓华女士的委托,所以也希望余以为和警方当面沟通,电话里不便谈论案情。
余以为表示理解,自己会按照樊警官的要求办。双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余以为和警方的这次交流就此结束了。
余以为又和翠花通了几次电话。两个人商定了小花停车的地点,并且在停车场附近余以为预定了三个房间。
西安到成都八百多公里,全程高速公路。除非堵车,在途时间是可控的。
小花的车开的很稳。从猴桥到西安,她已经掌握了跑长途的一些门道,节奏掌握的很好,也不再逢服务区就进了。
幸喜路上没有堵车。后半夜三点,车进了成都。
在停车场把车停好,余以为早已等在了那里。
小花最后检查了一遍车况,确认没有问题,然后由余以为领着去宾馆。
半宿无话。第二天一早上班时余以为给樊警官打了电话,确认时间地点,然后三个人去了西开分局。
樊警官的意思是先给小花和翠花做笔录,然后再和律师沟通案情。余以为叮嘱二人一定实话实说,记不清的就说“警官请给我一些时间回忆一下。”还有,一定只陈述人的行为,不给行为定性,也不猜测人的动机。比如不要说“他骚扰我”而要说“他向我竖起右手中指,嘴里说着什么什么”。
到了西开分局,见到了樊警官。樊警官安排其他同事分别给小花和翠花做笔录,让余以为在接待区等待。
过了两个小时,小花和翠花先后出来了。
“怎么样?”余以为问。
“嗯,实话实说。”小花说。
“俺也是。”翠花说。
“有没有提到刀?”余以为关心这个。
“问了。”小花说。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车上有一把刀,是我防身用的。一直放在车上,以前从来没用过。”
“然后呢?”
“然后警察问我,刀现在在哪儿?我说在车上。”
“嗯。”
这个时候有个年轻的警察过来喊余以为:“您是余律师吧?樊大队请您过去一下。”
“好的,谢谢。”余以为背上双肩背包跟随警察进入办案区。
见到了樊警官。樊警官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翻看询问笔录,见到余以为来了就招呼余以为在桌前沙发落座。
余以为坐下后,发觉沙发很矮,自己比樊警官矮了一头还要多。这是警察办案的惯例,让对方比警察坐的低,在气势上就压迫倒对方。余以为见的多了,不以为意,掏出律师证和小花的授权委托书交给樊警官。
樊警官看了看,留下授权委托书,把律师证还给了余以为。
“余律师好,做笔录之前有没有给当事人辅导啊?”樊警官问。
“没有。我告诉她们实话实说,一定要配合警官办案。”
“嗯,她们的笔录做的很好,很完美,请了律师就是不一样。”樊警官笑着说。
“是当事人法治意识强,遇到纠纷知道请律师。”余以为说。
“这么说余律师认为这是民事纠纷哦?”樊警官说。
“我对案情还不是很了解,这不就来请教樊警官嘛。”余以为说。
樊警官说话很和气,就给余以为介绍起案情。
那伙自驾游的年轻人来自长三角地区,是几个城市的自驾游爱好者自发组团。他们本来要去西藏的,奈何毫无经验,根本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车不行,人也不行,西藏没上去,就去云南兜了一圈,然后去成都玩,不仅仅是看大熊猫。结果在路上就遇到小花了,冲突的过程略过。关键是其中一个人被吓尿裤子了。这个很丢脸。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是个公子哥,娇生惯养,没受过这种委屈,结果心理上就出现一些问题,失眠、抑郁,到了成都寻死觅活的,还发起了高烧,总之,情况很严重。这个公子哥家里有些背景——具体的就不说了——家里给请了律师,一定要个说法。
服务区冲突的画面被一个主播传到了网上,引发了一定的舆情。这对小花是很不利的,任何一个观看视频的人都可以看到小花动刀了嘛。但是呢,事情得辩证地看,视频对小花不利,同样对公子哥也不利,毕竟公子哥的丑态也公开了嘛,公子哥的家里还对他寄予厚望,这样曝光肯定不行,所以公子哥家里就着手删贴了。现在网上的视频几乎已经消失了,看不到了。
那个主播,本来也是个公务员,大好前程,因为一点工作中的琐事受不了委屈,辞职了,满世界游荡。反正他家里也有钱,也管不了,想着出去见见世面也好,总比宅在家里强。所以他在“诗和远方”的召唤下到处流浪,世面倒是见了不少,见识却一点没涨,人也更加神神叨叨的。公子哥家的律师找到主播和主播家人,说要告主播侵犯公子哥名誉权,吓得他家人赶紧把他接回家了,再也不发什么视频,老实在家呆着吧。
在视频被删除之前,更多的网民实际上是骂公子哥的。因为公子哥欺负女人嘛,而且还侮辱四川人。四川有八千万人口嘛,能挨他骂?当然得反击了。
公子哥在成都住了几天院,现在已经被接回上海了。据说一见到女人就哆嗦,估计以后生活会出现一些障碍。不过没关系,家里有资源,能治。
这事本来不归成都管的。因为事发地不在成都嘛。但是公子哥家里担心山高远地远,事发地不好办事,就咬住了成都,让成都管,因为成都是大城市嘛,法治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在法律上,成都方面实际上管辖依据不足。而且,公子哥侮辱四川人,便是成都警察也憋着一肚子火要告公子哥呢。
余以为安静地听完,然后说道:“樊警官,听您一说,我大概也了解了。跟您说一下我的想法,您看对不对,不对您纠正。我感觉这事,对方是想低调处理,既出了气,又不想声张,不知道对不对?”
樊警官笑了:“我就说嘛,遇事请律师事情就好办多了。”
余以为正色道:“樊警官,我是徐晓华女士的代理人,我方还打算控告对方,侮辱罪,自诉。”
“嗯,这是当事人的权利,警方不过问。”
“我方会向妇联、向媒体求助,帮助一个在社会低层自食其力却备受侮辱的弱女子。”
“呀,余律师,‘弱女子’一说就不必了吧,徐女士的刀功了得的。”樊警官说道。
停了一下,樊警官接着说道:“余律师,你的意见我也知道了。这样,我和对方律师再沟通一下,看看如何解决本案。嗯,这就是一个纠纷。”
对方律师姓翁,是从上海来的,已经在成都住几天了。这个案子孰是孰非律师心里清楚的很,但受人钱财与人消灾,他也是尽律师本分而已。
翁律师态度很强硬,自己一方对错不说,单追究小花动刀的事。樊警官说这个案子成都方面没有管辖权,要移交给攀枝花市米易县警方。翁律师说损害后果是在成都出现的,当事人是在成都发病的,成都警方也有管辖权,不同意移交。樊警官说小花要向妇联、向媒体求助,被他暂时按下了。但这也只是缓兵之计,如果小花真要求助,警方也管不到,因为这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翁律师说他会和他的委托人汇报的。
关键问题在于刀。
樊警官派警员跟随小花去车上提取案涉的刀。
小花脸上很平静,看不出一丝波澜。一旁的翠花却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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